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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预实习要求

发布日期:2018-01-01    浏览次数:[]

预实习要求:
1、实习教学主管部门为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科,由学工科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教学、管理及考核。
2、实习安排: 201818日至27日,学生跟随本科生导师实习,实习时间为1个月,可计入实习总时长;
3、学生实习期间服从学院、实习科室及本科生导师管理,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工作和学习任务;
4、鉴于学生期末考试等安排,学生考勤由各自导师自主规定,学工科不做具体要求,但将不定期抽查;
5、实习结束前须上交《本科生导师制临床见习手册》(120日)、《实习手册》(27日),由学工科审核;
6、实习生放假时间为28日至222日,223日报到。届时将开展实习岗前培训和实习生准入培训及考核。